勞動部今(26日)公布最新的「領取失業給付勞工之就業關懷調查」,當中調查發現,失業者重返職場期間平均需要21.5週,而再次回到職場平均薪資會減少2716元,尤其45歲以上的失業者,再就業後薪資平均會減少8124元。這也顯見,失業後再重返職場薪資不見得增加反減。
勞動部調查2013年至2015年間領取失業給付的勞工,這些失業者,失業期間最主要經濟來源為「失業給付」占88.4%,其次為「個人資產積蓄」占39.4%、再其次為「資遣費」占32.0%。顯示大部分失業者,在離開職場後經濟支柱不是公司給予的資遣費,而是政府給予的「失業給付」來過活。
而失業者平均需要花費21.5週才能再次返回職場,若以年齡來看,45歲以上的失業者平均需要27.1週,未滿25歲者則只需16.6週;而教育程度愈高者,曾再就業比率愈高,返回職場期間也愈短。值得注意的是,國中以下、女性及45歲以上領取失業給付勞工較易轉而退出勞動市場。
且失業者再次重返職場,每月經常性薪資平均較失業前減少2716元。若以年齡來區分,45歲以上的失業者,再次重返職場平均減少8124元最多;但25歲以下及25歲但未滿35歲的失業者,再次重返職場薪資分別會增加1024元及198元。而失業者在尋職期間,有被錄用者達28.3%,但沒有去到職的原因有近1成是因為覺得「待遇太低」,沒有被錄用者,有3成以上是因為年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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