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逐漸成為台灣都會區的短程交通工具,估計每天騎單車代步的民眾大約有270萬人,但過去如果自行車違規,往往缺少開罰的法源依據,立法院昨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常見的單車族邊騎邊滑手機、不禮讓行人、騎車不開燈都可以開罰300到600元,而如果單車酒駕,也要吃上最多600元的罰單,拒絕酒測的話,罰款還要加倍。
路上走一遭,玩手機、講電話的還真不少,果真有人邊騎車邊滑螢幕,但頭頂沒長眼睛,萬一撞到人或自己撞到電線桿,可怎麼辦?立法院通過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草案,未來擬定騎單車當低頭族罰300到600元,橫衝直撞、不禮讓行人,或晚上騎車不開燈也罰300到600元,用路人反映普遍叫好。用路人:「因為你看手機就不會看路啊。」
用路人:「沒有被(單車)撞到過,可是會自己讓開,我會自已讓開,因為看到他(單車騎士)沒有看我。」
另外,如果騎自行車酒駕該怎麼算呢?最新的草案也規定,因為單車算動力車輛,如果酒駕值超標,一樣罰300到600元,拒絕警方酒測的話,直接開罰1200元,雖然自行車酒駕撞到人,不容易造成重大傷亡,酒駕值一旦超過0.25,還是可以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交通部路政司科長趙晉緯:「自行車酒駕的濃度標準跟汽機車是一樣的。」
機車修法也針對危險駕駛人,汽、機車像這樣逼車直接卡位車道的,或是急煞、急停,甚至突然停到路中間,都可以罰6000到24000元,雖然這樣的違規,因為發生時間太快,警方不容易取締,但只要民眾附上行車紀錄器影片,舉證確實,一樣可以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