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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遭到詐騙的情況層出不窮,但是即使受害者打贏刑事官司,礙於現行法律,受害者錢還是領不回來;截至目前為止,這種被銀行凍結的帳戶有1萬5千個,金額高達7億元。立委邱太三決定修法,讓受騙民眾在取得詐騙的證明後,可以先跟銀行把錢要回來。
民進黨立委邱太三與財政部長林全決定要修銀行法,替遭到電話詐財的民眾討公道。根據警政署調查,遭到銀行凍結的警示帳戶金額高達7億元,但是民眾被騙,錢卻要不回來。
邱太三表示,錢轉入人頭戶的受害者,即使提出訴訟,打贏官司,銀行礙於現行法律,還是無法把錢還給受害者,受害人只能再提出民事訴訟,只是付出大筆時間與金錢,官司卻不一定會嬴。
立委邱太三(民)︰「全國的警示帳戶高達有一萬五千三百多戶,總金額是超過,也是就是凍結在裡面的錢,有七億五千三百萬,一定要到法院去告,法院判決說錢可以給你,銀行才會把錢給你,法院說你沒有勝訴,銀行就不會把錢給你,你要勝訴,問題是你去告一個不存在的人,怎麼會贏。」
根據立委提出的銀行法修正案,未來詐騙受害者只要先向警察機關報案,確定遭到詐騙,再提出資金轉移證明,就可以先從被詐騙的戶頭領回被歹徒騙走的錢。立委邱太三(民)︰「經過警察或者是檢察官一定程度的證明,調查證明他就可以先把錢領回。」
對於立委的提案,政府相關單位樂觀其成。金融局副局長張道明︰「我們的立場跟委員都一致的,看怎麼樣建立一個比較好機制,剛剛邱(太三)委員已經說過了,有執行上的困難嗎,現在討論啊,就是各部會一起討論。」
政府宣示反詐騙,除了預防,執政黨立委更要率先修法,幫民眾趕快把錢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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