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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炸彈犯」高寶中被警方逮捕後,又被法官諭令10萬元交保,高院日前認定,高寶中所涉刑責最重為死刑,駁回裁定,台北地院上午重新開庭,高寶中清晨6點半就到法院,還隨身帶著簡單行李,表示尊重法官判決,已經有被羈押的心理準備,是否裁定再度羈押,目前庭訊還在進行當中。
汽車炸彈犯高寶中,原本收到的傳票是上午9點,但為了避開媒體,他趕在清晨6點半就到法院,但沒料到TVBS記者更早,讓高寶中相當驚訝,這次出庭他還帶著行李,他說法官怎麼判他都接受,也有了被羈押的心理準備。
汽車炸彈犯高寶中:「我還是尊重司法,司法怎麼判我都接受,他如果要羈押我,我也願意接受,因為畢竟是我自己做錯,我願意接受司法制裁,我不是什麼政治犯,我對政治沒興趣,我沒什麼藍和綠,我對政治沒熱衷,沒傾向什麼政黨,我對這方面沒興趣,我希望社會能夠和諧點。」
同時被傳喚作證的,還有當時剛好把車子停在汽車炸彈旁的陳姓車主,愛車因此被炸毀,嫌犯卻獲保釋,讓他感到相當不平。受害車主陳先生:「車子的狀況一片焦黑,內裝完全不能動,那我聽到10萬元交保,覺得非常不能相信,花了這麼大的人力物力,社會成本花這麼大抓一個犯人,還不到一天就交保出去了。」
台北地院法官當時是認為,高寶中沒有再犯以及逃亡之虞,裁定他以10萬元交保,不過卻引起檢察官強烈不滿,再加一條殺人罪,提出抗告。高等法院因此認定,高寶中製造炸彈雖然是對政治現況表達不滿,但已嚴重危害公眾安全,涉及刑責最重為死刑,要求地院開庭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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