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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電和艦案 金管會罰300萬

記者 溫建勳 張逸民 黃建國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5/04/20 18:18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非法投資大陸和艦,金管會正式對聯電開罰!金管會依照「資訊未揭露」部分,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罰新台幣300萬元。金管會強調,這已經是最高罰鍰!而聯電的發言系統,則表示尊重金管會的決定。

聯電投資大陸和鑑是否合法,延宕一個多月,金管會依資訊揭露違法部分,做出懲處。90年投資大陸未說明,罰60萬,今年三月取得和艦15%股權,又未說明罰240萬。金管會總計罰聯電300萬,罰的都是曹興誠本人。

金管會副主委呂東英:「依照證交法179條規定,是處罰負責人,我個人覺得蠻恰當,因為曹先生在聲明稿中都說他自己負責,也很相當。」

金管會說,罰300萬,多少見仁見智,但已經是依法的最高處罰。金管會副主委呂東英:「處分高不高,牽扯到法令要不要修改,依照行為時的法令,是罰最高額度。」

另外,聯電取得和艦股權是否合法,這還需要經濟部決定,至於聯電的資金流向,金管會以偵查不公開,沒有做出說明。

被罰300萬,還沒落幕,這燙手山芋15%的和艦股權,才是檢調下一波偵查重點。

#聯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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