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的楊凱偉猝死,送院前心跳已經停止,連醫院都說死因不明,死後取精過程,比一般人還要波折,不但要透過派出所和地檢署驗屍,確定不是他殺,而且還要再行文到衛生署,確定可以取精!雖然現在順利完成,但是衛生署也說,同意取精不代表同意人工生殖。
要面臨跟丈夫天人永隔的命運,楊太太說什麼也無法相信丈夫就這樣走了,而且死因不明。
台大泌尿科醫師張宏江:「病人到院前就已經心跳停止,那到院之後接受急救,急救過程大概4個小時,他最後死亡原因基本上還是不明。」
死因不明,對於一位剛立完遺囑的保險業務員而言,確實可疑,楊凱偉的遺囑上清楚說明希望能夠取精留後,但離奇的死因,卻讓楊凱偉差點連取精的機會都沒有。
因為一開始臺大醫院態度保留,幸好透過立委,衛生署火速趕辦公文,創下台大取精首例,而且釐清死因過程,不但要透過派出所,和地檢署驗屍,最後還要行文回到臺大醫院,差點錯失取精的黃金時間。
台大泌尿科醫師張宏江:「基本上我們(醫院)都是被動的,就是說假如病人有要求,我們會行文給衛生署。」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薛瑞元:「目前法律上是沒有禁止精蟲保存下來,但是保存之後,要做什麼,這就不可以了。」
死後取精無法禁止,衛生署也強調,同意取精,而且對於精子的保存時間也不會加以限制,但這並不代表政府同意家屬進行「人工生殖」。但接二連三的死後取精請求,似乎已經成為突然失去親人的安慰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