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老太太被台北縣警察「丟包」到台北市的案子,當初接到報案的中和分局表示,雖然員警很認真的為老太太找家人,但因為勤務關係就把老太太丟在萬華就不管,的確有疏失。
2月1日凌晨1點半,陳老太太就是在這裡被大樓警衛發現走失,隨後送到轄區南勢派出所,而事實上,老太太的家,就在200公尺遠的地方。
協尋的走失老人,五小時後被送到台北市,中間處理過程如何,中和分局說分明。中和分局副分局長蘇水源:「我們有買便當零食給她吃,然後聯絡四個小時,找不到家人,後來老太太堅持到台北市找人,才在員警的陪同下送她到萬華。」
中和分局表示,承辦員警當時把老太太從中和忠孝街103號接回派出所,打了四個小時電話,找不到家人,又因為老太太堅持到台北市萬華找人,才會在員警的陪同下,坐計程車,把人帶到萬華。東園所副所長余森揚:「我們當時接獲報案,看到老太太在那裡(記者:當時有員警在現場嗎?),沒有。」
這裡就是台北市警方找到陳老太太的地方,是台北市的萬大路,中和警方為了協尋,把人從中和跨越華中橋到萬華,又卻因為勤務,沒有等到員警交接就離開,處理方式是否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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