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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傭染痲瘋遣送回國 雇主未被感染

記者 蔡郁璇 楊子毅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4/03/06 12:22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陽明醫院傳出一名看顧幼童的印傭感染痲瘋病,經過檢查,雇主一家四口沒有被感染。痲瘋病的潛伏期為3到5年,雇主必須繼續追蹤;至於這名印傭,已經在去年被遣返離台。

一名負責照顧小孩的印傭,去年來台,在台灣待了7、8個月後,皮膚開始出現紅疹,原以為是一般的皮膚病,檢查之後,才知道是被列為法定傳染病的痲瘋病,被遣返回國。

痲瘋病的傳染途徑是藉由飛沫傳染,需要長時間的接觸才有可能被傳染。陽明醫院皮膚科主任許智恭:「這個印傭剛來的時候其實是非常的正常,大概到台灣半年才有異常的現象變化,可是因為情形非常不容易診斷,被耽擱了好幾個月,大概有4個月之久,直到我們幫她做了詳細的檢查,才確定是具有傳染力的痲瘋疾病,這個病的潛伏期要3到5年之久,所以一定是在居住的地方就已經被感染。」

雇主一家四人,經過檢查並沒有感染,但是痲瘋病潛伏期長達3到5年,因此還要進行追蹤。

感染痲瘋病的細菌是痲瘋分支桿菌,染病的最大特徵就是神經皮膚麻痺。陽明醫院皮膚科主任許智恭:「在我們的末端像臉上,或是手臂、腿上會出現一些不正常,可能是圓形或是一塊塊斑塊,最大的特色是,要發現有沒有神經麻木,或是對冷熱感覺有降低的現象。」

醫師表示,小孩出生時注射卡介苗,對痲瘋病的抵抗力比大人還要高,一旦感染痲瘋病,只要按時服藥和接受治療,治癒率高達百分百。

#痲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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