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個排水溝,居然得蓋2百個同意章,到底怎麼一回事?在台北市社子島的富洲里,常常淹水,里長想申請蓋排水溝,被要求必須要先徵求地主同意,但是這塊地屬於200多人共同持有,所以必須要得到200個人蓋章同意才能動工,不過很多人都移民國外或搬家了,蓋排水溝的構想,遙遙無期。
斑駁的圍牆,髒亂的水溝,很難想像這樣的場景出現在寸土寸金的台北市,這裡是社子島,每回下雨必定淹水,想蓋個排水溝很不容易。富洲里里長洪志賽:「小小一點點水溝,申請要蓋到上百個章以上,這些有的已經到國外,或拍賣掉了。」
沒聽錯,想蓋排水溝得蓋上200個同意章,為了達成構想,里長從下午開始跑攤,花了20分鐘,里長好不容易說服這位大哥蓋章簽名。洪志賽:「拜託這個同意書,要弄這個排水溝。」
里民:「這小小的工程,也不是說很大的工程,也才幾10公尺而已啊。」
這還算是阿沙力的,要蓋上200個章,談何容易,怕就怕這些人已經不在這裡,只是蓋個排水溝,卻得勞師動眾,也難怪里自嘲這裡比鄉下還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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