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威颱風造成大量航班取消,不少旅客滯留海外,也引爆4月1日起實施新版海外旅遊不便險理賠爭議。由於新版條款規定,無法提出原預定住宿費用證明者,每日交通及住宿合計最高僅理賠2000元,引發保戶不滿。金管會要求檢討後,產險公會17日正式公告將朝有利被保險人方向釋疑,富邦產險今(18)日率先宣布放寬住宿理賠認定,改以「行程中最後一天住宿」為基準,並額外增加20%作為滯留期間每日的理賠上限,並溯及適用今年4月1日後投保的新制保單。
原本每日最多2000元 颱風滯留引爆民怨
依4月1日起實施的新版旅遊不便險條款,若保戶能提出原預定交通或住宿費用證明,最高可依原費用再加20%理賠;若無法提出證明,交通及住宿費合計每日最高僅給付2000元。然而此次巴威颱風導致大量返台航班取消,不少旅客原本根本沒有預訂海外住宿,因此無法提出「原預定住宿費用」證明,只能適用每日2000元上限,與實際住宿支出落差甚大,引發外界質疑新版條款保障不足。
富邦率先放寬 改採最後一天住宿費計算
配合產險公會最新函釋,富邦產險宣布,針對今年4月1日(含)後實施的新版海外旅行不便保險第24條「旅程更改保險」,全面採取有利保戶的從寬認定原則。未來若旅客在旅程最後準備返台時,因颱風等天災導致航班取消、被迫滯留海外,只要提出原預定旅程最後一天的住宿費用單據,即可直接以該住宿金額作為原預定住宿費基準,再增加20%,作為滯留期間每日住宿理賠上限。
例如,若原訂最後一晚住宿費為4000元,放寬後每日住宿理賠上限可提高至4800元;若收據包含多人住宿費用,將依實際入住人數按比例計算。若全程皆未安排住宿、例如借住親友家,則仍維持每人每日最高2000元理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