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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過路要錢! 老鄰居翻臉告上法庭

記者 施協源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7/12/01 17:09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為了一條路,2個社區的老鄰居徹底翻臉,台北縣新店山區有2個社區,位置一前一後,後面社區居民要進出,都要從前面的社區大門進出,10幾年來相安無事,但最近前面社區居然要跟後面社區收錢,說是要收這10多年來的過路費,共4百多萬,雙方僵持不下,只好告上法庭。

景觀大廈住戶:「我要通行權!我要通行權!」

拿著抗議字條要路權,這是景觀大廈住戶的訴求,他們不滿,為什麼之前跟鄰居「綠野香坡社區」共用的道路,從原本的免費使用到現在要收過路費。

景觀大廈總幹事:「是因為他(綠野香坡社區)說,我們社區必須經過他的柵欄,他的柵欄請了3名保全人員,每位保全人員是3萬5千元,我們應該負擔他一位保全人員的薪資,以此類推就是說,一個月3萬5,一年就等於43萬,那甚至追溯到87年,總共他跟我們索賠的金額是413萬。」

位在新店的這2個社區,景觀大廈在裡面住了180多戶,而在他們前面還有住了500戶的綠野香坡社區,2社區進出靠這條貫通道路,地形就像口袋一樣,只有一個出入口,但是2年前,在外面的綠野香坡社區,開始要跟在裡面的景觀大廈收過路費,總共4百多萬,讓景觀大廈住戶覺得無理,但收錢的卻認為自己沒錯。綠野香坡總幹事:「袋地的話你要舉證出來,說你是袋地綠野香坡總幹事,但是袋地依民法第787條規定,也是要支付償金,這法律有明文規定的。」

原本的好鄰居現在關係交惡告上法院,當地里長為了大家和氣,不斷介入協調,不過效果似乎不太好。里長:「老百姓的生活不是過的很好,台北縣政府的管理也不是很好,所以變成鄰里街坊,大家每個人的心態,會因為生活上的收入,比以前減少很多,心胸就比較窄小一點啊。」

里長感嘆,景氣差,老鄰居為了錢,居然也要跟幾十年的鄰居計較起來,到底誰有理,就交給法官裁決。

#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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