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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證載孕媽咪停專用格仍被罰!爸爸委屈發文 網揭「這點」是關鍵

實習編輯 吳苡華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9/01 10:37
最後更新時間:2025/09/01 13:03
需要將婦幼停車證帶到停管處、區公所或公有停車場蓋章後才能使用。(圖/台中市政府官網)
需要將婦幼停車證帶到停管處、區公所或公有停車場蓋章後才能使用。(圖/台中市政府官網)

停車場的格線上如果畫上粉紅色框線,代表這格是「婦幼專用停車位」,需要另外申請停車證才能停放車輛,否則最高恐被罰1200元!但近期有一名準爸爸在網路上發文,表示明明已經有申請停車證,卻仍被開單,並不解地發問,希望能得到解答。
 
一名網友在Threads上發文表示,他開車載著懷孕的太太,在有申請孕婦停車證的情況下,將車輛停放在專用停車格內仍被開罰,讓他十分不解,在貼文中問道:「為何會收到罰單?」,附上臺北市停管處開立的罰單佐證,此文一出,令不少有相同經驗的網友紛紛留言解答。

 
 
曾遇過相同狀況的網友留言稱關鍵在於「日期」。原來,停車證沒有壓日期,提醒停車證都有使用期限,也要請負責產檢的醫院壓日期、蓋醫院章,強調該證非終身有效,違者可依規定,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款。
 
而關於網友也有關於領有「婦幼停車證」是否能停在無障礙車位中的疑問,答案是:不行!雖然兩者都是需要額外申請停車證,但是適用的資格和條件不同,是無法通用的。若一時找不到車位,也別心急將車停在無障礙車位,以免觸法。

 
 


#婦幼專用停車位#停車證#罰單#孕婦#停車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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