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目前有951處合法公有及民營停車場,據《停車場法》規定,業者可依市場供需自行訂價,不過這也代表有可能會出現漫天開價的疑慮,民進黨台中市議員林祈烽今(29)日說明,有近50間民營停車場每小時收費100至120元,甚至因為無設每日最高上限,有苦主一天被收2千880元,讓他苦笑「停車費比住宿還貴,這樣誰敢來台中玩?」
林祈烽、鄭功進、施志昌及楊典忠今日下午於市政總質詢說明,台中現階段有951處合法公有及民營停車場,其中民營為614間,現行《停車場法》僅要求,業者提報停車費率予交通局備查,未強制規定得設每日最高上限,業者可依市場供需自行訂價,造成台中有近50間民營停車場每小時收費100至120元。

而林祈烽指出,近期有民眾陳情,在某停車場時間未達24小時,卻因停放隔夜遭「跨日另計」,被收取2天的停車費;且還有人因為每日沒有最高收費上限的規定,單日被收2880元。
對於種種停車場收費問題,林祈烽建議,市府可以研議修訂停車時間自第二小時起,將計費單位由現行每半小時或每小時,改為每分鐘計費,若任憑亂收、超收情況持續,台中市將淪為全國停車費最貴城市,進而影響民眾外出,到台中遊玩的意願。
此外,林祈烽還表示,台中市有高達近4百間未取得登記證的違法停車場,但2024年市府僅查到18場,裁罰金額共計8萬1千,因此他質疑,這些停車費率不用經交通局備查的業者,有可能漫天開價讓民眾無端受害。
今日盧秀燕回應,有關計費單位改分鐘計費部分,可以來研究看看,交通局長葉昭甫則回應,停車場收費系統應可支持,會朝向區間計費研議,也會加強查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