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道交通事故頻傳,若未繫安全帶,車輛發生撞擊時可能會因強大衝擊力而傷及自己與車上乘客,甚至拋飛車外,後果不堪設想。高公局提醒,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2項,汽車行駛於高快速公路,若車內人員未依規定繫安全帶,可處駕駛人新臺幣3千至6千元罰鍰。另依同條第3項,小型車附載幼童若未依規定安置於安全椅,可處駕駛人新臺幣1千5至3千元罰鍰。
高公局指出,研究顯示,未繫安全帶致死率為繫安全帶的3.6倍。高速公路局(高公局)呼籲用路人,行車上路不論駕駛、乘客都要依規定繫妥安全帶。兒童也要依規定乘坐專用座椅並使用安全帶,以降低事故發生時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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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高公局統計,113年國道A1死亡事故共有70件,造成81人死亡;其中有20人未繫安全帶,占比達25%。114年截至2月國道A1死亡事故共有8件,造成13人死亡;其中有5人未繫安全帶,占比達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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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2項,汽車行駛於高快速公路,若車內人員未依規定繫安全帶,可處駕駛人新臺幣3千至6千元罰鍰。另依同條第3項,小型車附載幼童若未依規定安置於安全椅,可處駕駛人新臺幣1千5至3千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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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公局已請國道公路警察局對未依規定繫安全帶的用路人加強取締,呼籲用路人切勿貪圖一時方便或心存僥倖而未繫安全帶;除了避免遭到取締受罰,更可在意外來臨時讓車內成員多一份安全的保障。
最後高公局說明,本次清明節連假實施高乘載管制措施,假期前週日於國5北向實施時段性高乘載管制,假期首日於國1及國3南向實施時段性高乘載管制,假期末3日於國5北向實施時段性高乘載管制,請民眾多加留意並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