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NCC組織法修正案「翁柏宗條款」,代理主委翁柏宗無法繼續任職,NCC只剩下3位委員,未達4人的法定開會門檻導致空轉,逾30家電視廣播頻道爆停播危機,週刊報導,此窘境歸咎於前NCC主委陳耀祥對《組織法》錯誤見解。對此, NCC強調,委員會為合議制機關,創會以來有關委員會議可以合法開會法定人數,均為法定委員總額過半數,關於《組織法》解釋非單一委員能獨斷,並非外界指稱錯誤解釋《組織法》規定自陷機關運作全面停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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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NCC說明,委員會為合議制機關,組成須具備專業、多元之特性,《組織法》第4條明文規定,委員必須具備電信、資訊、傳播、法律或財經等專業學識或實務經驗,並依其專業分工,獨立行使職權,針對第10條第3項規定所稱的委員總額,應該是指全體委員。
NCC強調有關該條規定,立法之初,行政院所提出的NCC組織法草案中,明定會議決議應有全體委員總額過半數同意規定,在立法院委員會逐條審查時(當時為第9條第3項),條文文字雖有修正,但聯席委員會審查時,都以全體委員總額為基礎進行討論,委員會議決議秉持上開原則辦理,並非外界指稱錯誤解釋《組織法》規定自陷機關運作全面停擺情形。
現任NCC委員王正嘉也透過臉書反駁,明明是立法院不審委員,造成委員不足,無法開會,「神機妙算都算不到,朝野對這件事情爭議這麼久,這算失算?」
王正嘉更提到,2月20日召開專家諮詢會,會中有教授林明鏘、教授黃俊杰與二位資深律師,都說問題出在立法院,NCC就是不能決議,硬要說3位委員可以合法開會,「卡迪亞法學?哪個行政院官員敢說NCC只要三人可以開委員會,換句話說,只要二個委員就可以決議同意或否決,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