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位許姓女子日前控告自己的父親,未經允許私自拆信。該女子長年在外地工作、求學,戶籍並未遷離,相關信件也全寄到老家,父親竟擅自拆封查閱8封信件,一氣之下將他告上法庭,最後父親也遭法官判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在去年3月到10月期間,父親在屏東老家收到8封許女的司法文書信件,未取得同意就私自拆開。
為此許父辯稱,是因為看到法院來信「相當緊張」才拆封,但事後並未將信件轉交給許女,私人信件遭隨意偷看,許女忍無可忍出庭指控。
據了解,許女與父親關係並不和睦,2人具有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家庭成員關係。法官認為,兩人互為父女關係,本應愛護尊重,許父卻私自拆閱信函,此作為有違隱私權,最終依無故開拆他人封緘信函罪判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