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到速食店用餐,目擊一名女子自備塑膠袋,外帶洗手液,過程全部都被拍下,民眾直呼誇張。對此,律師說,這行為有違法疑慮,如果外帶份量太超過,就可能涉嫌竊盜罪。當事速食店業者則說,洗手液屬於公共資源,不可以帶出餐廳,做為個人使用。

女子在洗手台前按了6、7下洗手液裝進塑膠袋,拿到旁邊一看又再猛按了30幾下,影片長度約22秒,目擊民眾覺得誇張,發文直呼現在連洗手液都可以外帶。
民眾:「觀感不是很好,因為那畢竟是公用的東西,因為外帶應該是要付費,那這個很明顯的並不是要付費的東西。」
民眾:「就可能不妥,但她有她的選擇,我尊重她,洗手乳上面有貼說什麼僅供廁所怎麼樣使用的話,侵占別人的東西吧。」
離奇一幕引發討論,有人覺得無言開酸省這些是能致富嗎?但也有人說這算偷竊可以在速食店內使用的東西,未經允許帶出算是竊盜。
律師劉韋廷:「如果私自將洗手乳擠壓並且攜帶回去,這種狀況下就有可能構成刑法320條的竊盜罪,最高是可以處到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