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民法成年年齡已經下修為18歲,意味著青少年必須更早背負成年人的責任,不過曾經發生滿18歲的高三學生簽下0元交車全額貸款買車,即便父親知情後極力阻止但也來不及,不過當時修法的原因主要是參考現在資訊傳播快速,因此下修至18歲,但不論幾歲問題可能出在當事人對於金融資訊的不瞭解。
成年青少年代表許同學:「我是19歲然後我自己覺得,我現在目前做的決定都是不會有太大的影響,像是可能有一些人會買車,或是需要買一些比較昂貴的東西,但我目前比較沒有這個需求,但是當然還是會在購買物品的時候,還是會有再多思考一下,可能最近有一些詐騙的訊息,(爸媽)可能就會再傳給我們,然後讓我們小心一點。」
尤其2023年1月民法成年年齡,已經下修為18歲,意味著青少年必須更早背負成年人的責任,不過就曾經發生滿18歲的高三學生,購入1輛11萬多元的機車,車行看他沒有經濟能力,因此建議他簽下0元交車方案,全額貸款買車,即便父親知情後極力阻止但也來不及。
家長陳先生:「站在家長立場一定會好好地提醒他們這個部分,那可是我覺得學校教育,是不是也應該要針對這個部分,因為其實我記得在1990年代,其實那時候有所謂的卡債卡奴的部分出現,那其實就是因為當時的一個信用卡大量發放,那因為當時的金融法規鬆綁了。」
因為對金融知識,以及還沒有建立良好的金錢價值觀,都可能導致影響購物的決定。
家長陳先生:「因為(小孩)他從小,他想要買一支幾千元的手錶,他可能就需要自己儲蓄一段時間,然後他就會從這過程中就會知道說,10萬元其實不是個小數目,因為他畢竟存了好幾千元,他可能就要存了幾個月或甚至半年以上,他就會知道說其實存錢不容易,那他必須做更多的努力付出,才有辦法去拿到這些獎學金。」
有的家長從孩子小時候,就用零用錢的方式建立金錢的價值觀,讓他能理解金額的大小,與現實生活中的連結減少誤解,不過18歲成年究竟合適嗎。
律師黃怡婷:「我們原本成年年紀是20歲,那由立法理由可以知道,是因為他覺得現在資訊的那個傳播是很快速的,小朋友取得資訊是跟以前比起來,是相對來說是比較簡單的,那麼同時他參考刑法的完全責任以及行政法等,都是18歲為負完全的責任,到底以怎樣的年齡算是合適,可以要負完全行為能力,講真的18歲或者19歲或是20歲,我覺得並不是一個最主要重點,反而是說平常的包含學校教育,以及像新聞媒體的教導等等,都是一個很好的資訊流通的方式。」
畢竟不論20歲30歲甚至40歲,每個人對於新知的獲取程度都不一樣,但以年齡區分在法律上還是相對中立。
雖然在這個資訊爆炸充斥詐騙的時代,真真假假很難判斷,但在法律實行前其實都有緩衝期,只要成年人依法都應該為自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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