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日前到台中一間旅館住宿,到地下停車場停車,車子要透過機械升降平台往下,她看到機器顯示綠燈就往前開,沒想到平台跟地面還有30公分落差,導致愛車底盤被刮壞,得花兩萬元維修,她還要指控旅館業者歸卸責任、不處理,但業者喊冤,他們願意賠償維修,但當事人不接受,反控「這是誣告」。
當事民眾林小姐:「有一個紅綠燈可以顯示這樣,然後我已經看到它亮綠燈了,然後我就直接開下去,可是呢它中間它下去地板,離地面還有至少30公分的一個坎這樣。」
當事人在5月21日,到台中市一間旅館入住,卻在停車場遇到這情形,她也說看到機器上面顯示綠燈,代表是可以安全前進的,指控根本是機械升降故障,導致車子底盤、前後保險桿,排氣管通通刮傷,後續維修得花至少2萬元。
機械設備停車場,過去也發生過不少意外,上面的紅綠警示燈,是駕駛的判斷依據,而像當事人的狀況,前方有高低落差,可能高度在30公分內,駕駛會比較難發現。
當事民眾林小姐:「打給旅館老闆娘,老闆娘也就是一直推責任啦,就覺得不關她的事這樣。」
當事人指控旅館,把責任都推給顧客,不過旅館業者對此表示,設備並沒有問題,而且也願意提供賠償維修,但當事人卻不接受,認為是誣賴。
非本案律師李育昇:「旅客可以依據住宿契約,來主張旅館並沒有善盡保護客人的義務,對於客人遭受到的財產損害,要負民事的賠償責任。」
律師說如果確定旅館疏失,民眾可以要求民事賠償,但到底誰對誰錯,後續雙方,恐怕都得進一步協調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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