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春節超時工作「沒給加班費」雇主恐罰百萬 3招避勞資爭議

記者 謝佩穎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2/13 14:26
最後更新時間:2024/02/13 14:26
play
讀新聞
00:00 / 00:00
1 x
播放速度
  • 0.5x
  • 1x
  • 1.25x
  • 1.5x
  • 2x
play pause
春節期間若超時加班,雇主須給加班費。(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春節期間若超時加班,雇主須給加班費。(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過年期間,還是有不少人持續上班,像是百貨業、餐飲業者等,不過雇主和勞工都要注意了,春節期間上班,不僅薪資加倍,超時工作也得按規定計算加班費,否則雇主最高可處100萬罰鍰。

勞動部表示,依照《勞基法》規定,勞工每日正常工時不得超過8小時,雇主延長勞工的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一個月原則不超過46小時,雇主除依規定延長勞工工作時間外,另應依法加給延長工時工資;如為輪班制勞工,於更換班次時,原則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的休息時間,若違反《勞基法》規定,可處2萬至100萬元罰鍰。

 

北市勞動局長高寶華指出,112年度處理勞資爭議調解案件共4275件,其中以「工資」類型爭議(含加班費)占最多數計1607件,「給付資遣費」爭議計838件次之。北市勞動局祭3招,避免衍生勞資爭議。

1. 工作時間確實記錄至分鐘,並核實計算工資給付勞工。
2. 勞工如確有加班情事,應依法給付加班費,不可片面要求只能補休。
3. 如勞工為非自願離職,除依法提前通知勞工外,雇主應給付資遣費、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

👉超夯日本電器竟然還有額外優惠!

👉日本免稅美妝必買這些!筆記給妳

👉存起來!遊日本免稅最高再折17%



#勞資爭議#加班費#勞動部#勞動局#北市勞動局#春節加班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388

0.0821

0.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