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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情差!亞東醫院遭控醫調薪須簽「類賣身契」

記者 周容萱 / 攝影 王興堂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2/07 13:36
最後更新時間:2024/02/07 13:36

現在有不少醫療院所,都祭出加薪策略,要留住醫護。不過亞東醫院遭到醫師工會控訴,要調薪得要先簽一份新的契約,而契約內容堪比賣身契。包括加班要經過院方同意、員工直接同意無薪假等等。亞東醫院表示,員工可以自己決定是否要簽,不簽也不影響既有權益。

圖/TVBS

 
全台有不少醫療院所都祭出加薪策略,招才留人,但是亞東醫院,卻遭到醫師工會揭露,醫師必須先簽下「不平等條約」,否則不能調薪。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長陳亮甫:「如果你願意簽這份新的契約的話那你才有加薪2%,如果你不願意簽署的話那等於說你的薪資就是維持原樣,那等於就是一個實質減薪的部分。」

而所謂不平等包括了員工直接同意無薪假、醫院可直接懲罰性扣薪,以及經過雇主同意才算加班,還禁止在社群軟體上批評醫院,還有醫療糾紛賠償比例,由醫院決定,工會就批評,如果簽約之後權益打折更大,根本就堪比賣身契。

 
圖/TVBS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長陳亮甫:「病人有危急的狀況我們哪有辦法事先預知,我為了這個病人的生命安全,而去犧牲我的下班時間,之後雇主卻還可以說,我沒有同意你加班。」

加班或到社群平台PO文,都必須經過院方同意,甚至如果醫院營運不利,也會受到影響。

工會法律顧問翁瑋:「契約裡面我們其實看到亞東醫院把這個成本轉嫁,把舉證責任轉嫁,甚至是讓這些沒有太多法律資源的人,不知道他們到底簽下了什麼樣的賣身契。」

對此亞東醫院表示,這次重新簽署契約,是重申勞動法定等相關規範,同仁都能依個人意願決定,但不簽署也不影響,既有福利和權益。

圖/TVBS

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申訴檢查科科長蕭慧敏:「這份新的勞動契約屬於個人契約,不適勞基法84條之1約定書,不須經過勞工局核對,契約內容如有違反法令規定是屬無效,也必須依個案事實進行認定。」

本來該開心的加薪,卻是讓員工感覺被限制,難免薪情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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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等條約#契約#加薪#醫師工會#亞東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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