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業要繼續升學還是出社會,成為大學生們面對到的問題,若是要繼續升學,常見管道有推甄升學及考試入學,推甄入學的話不只看成績,還要看備審資料,所以不少人會在大學開始累積經驗。不過,一名女大生透露,原本想使用推甄的方式,故加入了一間以推甄為主的實驗室,不過後續因種種原因,最後選擇考試入學,就在29日與教授說明先想離開實驗室時,對方竟在實驗室群組公布她的個人私事,令她無法接受。
一名女大生在Dcard以「專題教授說要讓我找不到碩班指導教授」為題發文表示,她原本想用推甄的方式繼續升學,因此加入一間以推甄為主的實驗室,沒料到,在大三結束時,因為成績掉出推甄安全範圍內,所以最終選擇考試入學的方式。
在剛進實驗室時,教授有告知原PO「如果最後沒有推甄,而選擇考試,則大四上學期不用進實驗室,也不需要報論文、進度等,就只要專心準備考試」,但就在她升上大四後,不但要準備考試,還需要做論文相關的準備。
除此之外,令她不能接受的是,因為身邊的同學都是「推甄生」,教授每個禮拜開會的時候,都會當著整個實驗室的面對原PO施壓,甚至出現「你還是不要考了,直接留下來」、「你甚至連本校都不一定可以上了,還想要考試」等言論。
近期考試將至,教授還是不停傳訊息給原PO,令她覺得被影響,所以隱藏了訊息,再加上因為身體不好的因素,想說考完試後可以退出實驗室休息。告訴教授後,竟被對方在群組直接公布私事及病情,令她無法接受,所以傳了相關說明到群組,沒想到,對方回覆「了解了」以後,竟把她移出群組,並在群組告知大家「要跟原PO報考的學校系主任聯絡」。
看完文章後,有網友說到,「說真的我不覺得其他學校教授會鳥他」、「教授沒有這麼大的權力,教授間彼此也常常看彼此不順眼,尤其愛拉幫結派、套關係的,通常沒有人會在意。」、「只要他不影響你畢業,妳直接消失,不透露任何消息給同學教授,考上找到指導教授也不要張揚免得又來亂」、「請妳放心考試,國立教授系主任才不會鳥他」。
也有知情人士貼出相關法條,「刑法第310條誹謗罪、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民法第184條侵權責任、個人資料保護法、教師法第14條、教師法第15條、教師法第3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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