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輛懸掛黃捷競選旗幟的身障機車,在馬路上與汽車爆發行車糾紛,騎士怒轟逼車,並把汽車攔下,在汽車前大迴轉,雙方爆發口角後離去,對此,黃捷表示要進一步釐清,到底是志工還是小蜜蜂宣傳人員,警方則表示,攔車屬實的話,觸犯道交條例,最高可開罰3萬6千元。
駕駛vs.騎士:「叭什麼的?你現在是怎樣?你逼車,我沒有逼車,我沒有逼車喔,沒有逼車嗎?沒有逼車喔,要不要叫警察來?好!」
騎乘身障三輪特製機車的男子,同意叫警察,卻突然揚長而去。
苓雅分局交通組長徐志宏:「機車始騎至該自小車前迴轉,是否符合「非遇突發狀況於車道中暫停」情事,尚待釐清。如違規屬實,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
由於當事人沒有報案,警方將進一步通知到案說明。
立委候選人(民)黃捷:「如果是行車糾紛的話,當然還是要由當事人來進行協調,無論如何,還是覺得安全第一,大家要注意安全,然後遵守交通規則!」
騎機車的當事人,懸掛立委候選人黃捷的競選布條,爆發行車糾紛,
競選總部表示,將進一步釐清,是自發性的志工?還是僱請的宣傳小蜜蜂,其中,小蜜蜂工資6小時1500元,主要任務是騎機車穿梭大街小巷,不會要求速度,被開罰單的話,受僱者也得自行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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