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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租補沒過! 房東隔80間房出租竟是「辦公室」

記者 李采穎 / 攝影 蘇泰盈 報導
發佈時間:2023/12/19 19:35
最後更新時間:2023/12/19 20:06

台中一名潘先生申請政府的租金補貼,卻沒有通過,事後才知道自己租的套房,登記是辦公室,難怪申請租金補貼被退件,而這一棟大樓被隔出80間套房出租,其他房客也無法申請租屋補貼,都發局說,目前依規排程稽查。

圖/TVBS

 
受害人潘先生:「當初的合約是空白的,他只叫我簽名而已,我當初勾住家使用,可是它回來的時候就變這樣子(辦公室)了。」

台中這位32歲潘先生,語氣中滿是無奈,他本身患有身心障礙,又是低收入戶,需要申請租金補助,日前申請的補助遭退件,他才驚覺自己租的「套房」,登記用途竟是「辦公室」。

受害人潘先生:「負責人就說你沒問,我們也不必特別說明的。」

 
他怒控物業管理公司,簽約時刻意隱瞞事實。

受害人潘先生:「要出示他有權出租所有權狀跟證明嘛,他都沒有出示在我承租的時候,就應該要依法跟我講它的用途是什麼,我沒有要租辦公室啊。」

圖/TVBS

大樓位在台中太平,勤益科大附近,曾是和勤益科大合作的學生住宿樓,隔成80間出租,潘先生當初在租屋網上,看到物管公司刊登的租屋,類型明明就寫著獨立套房,也沒有任何一處註明是辦公空間,而且不只他一位房客被蒙在鼓裡。

其他學生房客:「你們剛剛講我才知(是辦公室),當初有問過(能否申請租補),他們是說可以只是不知道會不會過。」

每月租金5450元本來應該可以,申請每月4200元租金補貼,卻因為用途並非「住宅」無法申請,除此之外公設飲水機壞掉半年沒修,頂樓被偷接電也都沒人在管,而公共電費卻要每個住戶幫忙分擔。

圖/TVBS

住宅處公寓大廈管理科長楊勝淵:「辦公室變更成出租套房使用的部分,都發局使用管理科已依規排程稽查。」

 
對此住宅處已經函請管委會,在明年1/10前查明是否有違規情形,否則最高可開罰20萬元,另外辦公室變更出租套房,查證屬實最高也將開罰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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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租金補貼#退件#套房#辦公室#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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