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繳納期限將至!交通部公路局提醒,目前監理機關已寄出催繳通知書,繳納期限到明(113年)1月2日止。若逾期未繳納者,除了將罰鍰300至3000元外,所欠費額後將移送強制執行,民眾務必特別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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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若沒有收到催繳通知書但不確定是否有繳納者,可以向監理機關洽詢,還能透過「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即時查詢,或到超商使用多媒體設備查詢、補單及繳費。公路局也鼓勵車主申辦活期帳戶「約定轉帳扣繳」,免申請會員可到「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申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