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名陳小姐兩年前在一間羽球館,花八百元買了一本使用券,後來漲到1200元,還要求她們每張加價30元才能使用,由於票券上沒有履約保證也沒有使用期限,也不能退費,讓她氣炸了,但業者卻說票券已經過期,變成各說各話。
球友陳小姐:「櫃檯的小姐就有跟我們講說,我們可以一次多買個幾本,然後留著慢慢用,從它漲價之後這兩年,陸陸續續也是都有使用票券去打球,那週四去的時候,他們就說要加收30元。」
陳小姐秀出110年11月買的使用券,一本十張共花了八百元,上頭除了店家印章,以及使用規定,沒有太多說明,但不久後,店家就漲了五成賣到1200元,持票券必須加價30元才能使用,也讓陳小姐認為不合理。
球友陳小姐:「它那個票券是它售出的日期,那它票券上面也沒有載明說,有效期限是什麼時候。」
球館業者:「我們要調價之前有一個月時間回收,你們如果不要的話,票券都還我們,現金還給你們。」
店家表示,陳小姐的票券已經過期,加上後來球場整修,才會調整票券價格,認為收費相當合理。
球館業者:「地板也整修,燈光也整修,整個房屋的外觀都整修,包括衛浴廁所。」
由於陳小姐的票券,上面有一排1101166的數字,因此是有效期限還是售出日期,甚至代表的意思,也變成各說各話,由於陳小姐一度退費遭拒,消保官認為,上頭沒有履約保證,雙方走上司法途徑前,還是能先透過協商機制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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