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雨天行車沒開大燈可得當心!在台南市仁德區,就有民眾覺得中午時分儘管雨天但並不昏暗,沒開頭燈,結果,同一時段同一地點,與他一樣收到1200元罰單的,總共有27人;另外,有騎士在台1省道騎車,因為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短短5分鐘被連開9張罰單;而台南市永康區有六處被列入十大檢舉違規路段,10個月來,檢舉案件高達3萬5千多件。
挨罰民眾:「當時沒有下雨,我也覺得燈光沒有昏暗,所以沒有開大燈,就這樣被檢舉!」
10月6日陰天,中午12點多,他開車行經台南市仁德區中正路二段,他說當時沒下雨,所以沒開大燈,竟然遭到檢舉很冤枉,向投訴議員,這才發現,同時段同地點,被舉罰的32件,其中有27件開罰。
挨罰民眾:「現在的檢舉達人那麼多,是覺得被開得很冤枉。」
同樣氣憤難平的,還有這位爸爸,因為他的兒子10月8日下午1點41分到46分,騎機車從永康區中正南路,也就是台1省道往南行駛,短短5分鐘內,被開了9張罰單,原因是在汽、機車道間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以1張1200元來算,要繳1萬零800元。
挨罰騎士爸爸:「孝順我們買東西給我們吃,竟然一路回來,5分鐘內被開9張罰單。」
道交條例規定,違規時間相隔未超過6分鐘及行駛未經過一個路口以上,舉發才以1次為限,但騎士經過多個路口,即使申訴也會被駁回,讓這位爸爸覺得很不合理。
挨罰騎士爸爸:「你用這些抓耙子來治理交通,我覺得不合理。」
檢舉案件備增,台南市交通大隊統計,今年1至10月,民眾檢舉交通違規10大路段排行榜,光是永康區就有6處,總計檢舉3萬5千多件,占前10大排行榜64%,其中,第1名的中華路,10個月有7千多件檢舉案,民眾很有感。
不想荷包大失血,警方呼籲,只要遵守交通法規,就不會被檢舉達人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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