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身著潛水裝,配備著氣瓶,和朋友們一同躍入湛藍的海洋,這是新北市龍洞灣一帶,夏天的日常景象。然而,近年來,越來越多人選擇輕裝上陣。自潛教練Nicky表示,在過去的三年裡,自由潛水的發展呈現爆炸性的增長趨勢。曾經有數據初步估計,台灣的自由潛水愛好者人數已超過十萬人。主要原因包括自由潛水的入門裝備相對較為經濟實惠,因此這成為大眾的選擇之一,讓人能夠輕鬆地享受水中的快樂,並捕捉美麗瞬間。
是否有教練隨行的差別,除了心態外,還涉及責任歸屬。屏東縣潛水教練職業工會理事長詹皓宇表示,在潛水活動中,責任的劃分尤其重要。例如,如果民眾參加一次潛水旅行或進行教學,如果所有參與者都是為了娛樂而去的,在心理上就不會有一種「我需要照顧你」的感覺。
特別是今年二月,交通部觀光局修正了「水域遊憩管理辦法」,其中第十條,要求所有水上活動,該比照汽機車的強制險概念,需要擁有營業登記的業者,為學員投保「水域責任險」之後才能進行水上活動。起初,個人教練被排除在外,這也連帶影響了學員的權益。但到了六月,這樣的規範已經有所鬆綁。
屏東縣潛水教練職業工會理事長詹皓宇也補充,在台灣曾經發生過相關案例,曾有被潛水店家僱傭的教練,帶學生和客人進行水域遊憩活動,意外發生後,店家切割責任,使得教練不得不自行承擔。一位20多歲的年輕教練,可能會因此背負上數百萬元甚至更多的賠償金,這債務將影響他未來數十年的生活。
經過立委、相關部門以及業者的三方協調後,所有的潛水教練,不分自營或是店家都能夠投保責任險。然而,這僅是規範中的一個缺口得到解決。因為現行的水域遊憩管理辦法,只要求水肺潛水和浮潛在進行活動時必須有導潛或教練陪同。然而,自由潛水是近年來新興的活動,尚未被納入相關規範之中。換句話說,潛客只要和三五好友相約,在沒有教練陪同的情況下,都能夠在水域進行自由潛水。然而,這種情況下存在兩個風險,首先是安全問題,其次是在缺乏強制保險投保的情況下,一旦發生意外問題,可能會面臨求償無門的情況。
自潛員Ryan認為,如果有一位高階且專業的潛水員陪伴,這樣的潛伴可以提供更專業和高級的指導,這讓將使得自己能夠更放心自行下水。然而,這需要在熟悉的環境下進行自潛。另一位自潛員Seto則表示,如果自己持有相關的潛水證照,且對當地的潛水環境非常熟悉,同時如果有比我擁有更高等級證照的潛水員陪伴,會考慮自己下水。然而,如果不具備以上情況,就會選擇請求教練的協助。
有些潛客認為,自由潛水的精神寓意就在於「自由」。但自潛教練以自身經驗反駁,一般而言,意外事件往往發生在自己獨自潛水或與三五好友一同潛水時。即便互稱潛伴,當到了水底下,每個人往往各自玩各自的,這和獨自潛水沒有太大差別。潛水界流傳著一句名言:「獨自潛水,獨自死亡」(DiveAlone,DieAlone)。
最令人擔憂的是自信心過於膨脹,而實際能力卻不足,而且在沒有教練的情況下,更不會有人有義務為潛客投保。業界和部分水域管理的公部門如今傾向推動導潛制度,規範的要求是必須由熟悉法規和當地環境的教練陪同,以彌補單純潛伴同行所存在的安全保障不足。因為雖然還沒有納入正式的規範,但這並不代表可以忽視安全。
海底景色美不勝收,但風險也始終伴隨著左右。無人希望發生意外並啟動理賠程序。重要的是如何建立更完善的管理機制,以創造安全的環境,使潛水客能夠無後顧之憂,安心地享受在大海中自在悠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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