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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羊頭卻賣「豬」肉? 攤商喊冤:僅幫客人叫貨

記者 黃凱靖 / 攝影 張旻儒 林意傑 報導
發佈時間:2023/08/23 15:08
最後更新時間:2023/08/23 15:08

圖/TVBS
新北蘆洲有市場攤商遭控訴,疑似把豬肉混充成羊肉販賣,還流竄到下游熱炒店,業者喊冤,說自己主要賣海產,羊肉是客人有需要,才會幫忙叫貨,他也不清楚廠商怎麼處理這些肉,接獲消息已經立刻停止販售,衛生局持續調查中,要是真的標示不實,最重可罰400萬,混充假冒可能面臨7年以下有期徒刑。


 
傳統市場裡頭,一早攤販進進出出搬運生鮮食品準備販售,但就在這裡卻有業者遭到控訴。

衛生局獲報派人到場,拿出肉品仔細檢查這個攤位是在新北市蘆洲大台北果菜市場,其實主要是販賣冷凍食品以及海產火鍋料等,業者遭到投訴販售的羊肉價格便宜,冷凍2斤包裝大約250元,但肉質卻是相當散碎,聞起來還沒有任何羊肉腥羶味,疑似為了節省成本,把豬肉混充成羊肉,流竄到下游的團膳熱炒店火鍋店。

圖/TVBS

當事業者:「當然很冤枉啊,因為那個我也看不出來啊,對啊因為那是屬於附屬品,那並不是說我的那個主要的行業,因為我們主要是賣海產,我們是賣海產第三代這樣子。」
 

老闆出面喊冤,下游多是一般的熱炒店店家,如果需要羊肉老闆才會幫忙叫貨,自己不會主動批過來賣,他也說不清楚上游廠商是如何處理這些肉,目前也已經暫停販售。

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科長楊舒秦:「原料呢是由塑形調理羊肉,以及羊肉塊切片而成,而供應商的部分,他可以提具相關原塊進口報單。」

圖/TVBS

衛生局22日前往稽查,持續調查追蹤下游流向,要是真的標示不實,依照食安法最高可罰400萬元,至於混充假冒嚴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8千萬元以下罰金,到底是豬肉還是羊肉,民眾恐怕也分不清吃下肚,只能等檢驗結果來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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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商#羊肉#豬肉#熱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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