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71歲老翁,要開車上國道,卻逆向誤闖林口交流道,沿路逆向了1.4公里,連續擦撞三輛車才停下來,國道警方到場處理,他說是路不熟、不小心把出口當成入口,但誤闖代價不小,最高可能被開罰三萬六,也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有人來不及閃,車子被撞上,只好打電話通報國道警方,逆向駕駛這才終於回神。
事發在15日晚上八點多,國道林口交流道南下方向,交流道出口,其實這裡有標示禁止通行,但駕駛還是誤闖,釀成車禍。
肇事的71歲李姓駕駛,和警方坦承是不小心誤闖南下車道,沒辦法迴轉卻沒停下車,最後連續擦撞三輛車,才終於回神停車,但他整整逆向行駛了1.4公里。
國道第一大隊泰山分隊長陳柏安:「各車駕駛人酒測值均為0,該車違規屬實,本大隊依法製單,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上個月底新規上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在高速公路上迴轉,倒車或是逆向行駛,都屬於危險駕駛的行為,除了涉及公共危險罪,最高能開罰3萬6千元,不管是不是不小心誤闖,代價就是重罰還得被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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