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買了「鱈魚」回家吃,結果沒想到吃完發生腹瀉狀況,消基會指出,因為消費者購買的是假鱈魚,用其他魚類混充,消基會也實際在量販店和電商採樣4件鱈魚樣品,當中就發現有2件標示不符合,恐怕違反食安法,最高可罰400萬元。

不管是鱈魚,或是其他新鮮水產,不少人想吃,都會到魚市超市購買,或者有些民眾不想出門,用電商平台下訂,但要小心可能有假。
以為是新鮮天然魚肉,其實裡頭添加不少人工物質,曾有不少民眾,買了鱈魚回家吃,卻發生腹瀉的狀況,可能因為這些,都不是真的鱈魚,實際上是「油魚」拿來混充,另外還有多利魚,尤其常常是切片販售,無法由外觀判斷,有些業者就用巴沙魚來「魚目混珠」。

消基會抽查4件樣品,尤其在電商平台比較嚴重,就有2件是以假亂真。
消基會社長許宏宇:「食品這部分如果說,它的標示宣傳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是易生誤解情形,如果違反的話依照同法(食安法)第45條,第一項規定,這部分可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