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報導,世界衛生組織(WHO)轄下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ARC)預計於7月將甜味劑阿斯巴甜列為「可能對人類致癌」,食藥署今(30)日對外說明表示,我國目前可於各類食品視需要適量使用阿斯巴甜,後續將密切注意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與世界衛生組織聯合之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JECFA)的正式公布評估報告,及國際間後續准用情形,作為評估檢討修正阿斯巴甜使用範圍及限量規範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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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解釋,阿斯巴甜為L-天門冬胺酸和L-苯丙胺酸二肽的甲基酯結構,屬非碳水化合物類的人造甜味劑,甜度為蔗糖的200倍,於國際上,包括聯合國食品標準委員會(codex)、歐盟、美國、日本等,皆可作為准用食品添加物甜味劑。
而阿斯巴甜因甜度高,甜味純正,不致齲齒,熱量低,主要添加於飲料、口香糖的使用,許多糖尿病患者、減肥人士都以阿斯巴甜做為糖的代用品,但由於化學結構中包含胺基酸中的苯丙胺酸,苯酮尿症患者無法代謝此胺基酸,對於此疾病患者必須避免接觸阿斯巴甜。另外,高溫會使其分解而失去甜味,所以不適合用於烹煮和熱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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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指出,我國目前可於各類食品視需要適量使用阿斯巴甜,「適量」係以達到預期效果之最小量為限制,依原物料本質、食品加工流程及目的、儲藏及運輸條件等而定。前行政院衛生署(現為衛生福利部)於77年即公告添加阿斯巴甜之食品(包括代糖錠劑及粉末)應以中文顯著標示「苯酮尿症患者(Phenylketonurics)」不宜使用或同等意義之字樣。
而國際上Codex與歐盟則針對多項食品類別訂有相對應之使用限量規範,日本將阿斯巴甜列為指定食品添加物品項,未明確規範使用限量;美國則針對除了烘焙食品外,於其他類食品可於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下適量使用。
食藥署指出,後續將密切注意IARC與JECFA正式公布評估報告,及國際間後續准用情形,作為評估檢討修正阿斯巴甜使用範圍及限量規範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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