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一家托嬰中心,被家長投訴爆料,疑似因為2歲男童不配合換尿布,不僅執行長用力幫他翻身,甚至監視器畫面還看到,她打了小孩大腿四下,直到男童回家說出,「會被執行長用褲子丟」,才讓事件曝光。社會局5月初派員前往稽查,總計開罰33萬元,並且要求這名執行長,3年內不得再任職。
投訴家長:「我們看她(執行長)打了小孩四下,那我們詢問她,她說那個不是打,那個叫拍,不是直接這樣子把自己的情緒發洩在小孩子的身上,而且小孩子才兩歲,任何一個家長,都會捨不得自己的小孩被這樣對待。」
事情就發生在4月底,家長會發現都是因為,小朋友說了這番話,做家長的聽了察覺到不對勁。
家長4月底已經看過監視器,5/2社會局接獲通報派員稽查,業者卻說5月前的畫面,廠商報修沒辦法給,因此開罰12萬元,同時判定執行長不當行為開罰15萬,另外管理不周罰6萬元,再加取消準公托資格,社會局已累計開罰33萬元。
新北社會局兒童托育科長林秀穗:「依據兒少權法第97條,予以裁處15萬元罰鍰,並公告姓名,且該人員三年不得至托嬰中心任職。」
下午前往托嬰中心,對方緊急拉下鐵門,後續再致電只回應都在處理中不便多說,只是托嬰中心外,還寫下如家的安全陪伴、細緻照料、視如己出的標語,對比已在小孩心中產生的陰影,看起來格外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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