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沙鹿區昨(6)日晚上8點多有1名女子在穿越斑馬線時由於20多輛汽、機車經過不禮讓,好不容易快抵達對面時卻被吳姓騎士撞飛,此次的案發地是有行人穿越道但是無號誌路口,交通部統計這樣的道路死亡人數佔路口總死亡數的35%,不過實際上就算路口流量沒有達到設置號誌的標準,行人只要走上行人穿越道車輛就必須禮讓。
至於該地為何有行人穿越道但是沒有號誌呢?路政司說明,如果鄰近路口皆設置號誌導致距離太近會影響車流,而行穿線是為保障行人,和號誌設置標準不同,所以會有行穿線卻沒有號誌的情況。至於兩者設置標準是由道路主管機關判定,省道就是公路總局,市區道路則是地方政府。不過這次有行人難以通行的無號誌路口的狀況,如果當事人是因為車流過大難以通行,主管機關就應該去主動調查是否有設置號誌必要。
路政司指出,根據此次台中行人通行無號誌路口案件,若當事人因車流過大遲遲難以通行,主管機關就應主動了解是否有設置號誌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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