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集團去年以290億元收購台灣家樂福60%持股,正式要併購家樂福,而併購案經公平會審查,今(5)日公平回發布新聞稿指出,統一企業公司與家樂福公司結合案,5月3日委員會議通過,不禁止其結合,但有附加負擔以確保結合後「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
對此,統一回應,交易案後續還需要由法方股東取得經濟部投審會的許可,同時滿足其他交割先決條件,才能算是完成,如有近一步發展會依照相關規定公告,讓投資人和社會大眾知悉。
公平會指出表示,企業結合是兩面刃,一方面可提升經營績效、有效共享資源及增加競爭力;另一方面,如果是大型企業結合,也可能會產生市場競爭的疑慮或不利影響,所以公平會都會審慎把關。
考量統一企業公司併購家樂福公司案,對於民生消費、供貨商及其他流通同業影響重大,公平會於受理後,就著手進行審查程序,除詢問零售通路同業之關切面向外,並邀集上游供貨商所屬相關公(協)會、學者專家、產業主管機關及消費者保護主管機關充分討論,以廣納各界意見。
統一表示,其與家福公司結合未改變既有市場結構,且可穩定家福公司經營,維持企業文化,保障員工及消費者權益,該公司並提出多項承諾以促進整體經濟利益。但供貨商、零售通路同業及各界對於本案仍有相關疑慮,如結合後參與結合事業的零售通路更為完整,市場將更趨集中、統一企業公司在上游食品製造產業的重要地位會影響下游其他零售通路同業之經營,及中小型的供貨商是否在交易上處於更不利的地位等。
公平會指出,統一企業公司在申報結合的程序中,主動提出保障中小型供貨商權益強化措施,並承諾多元進口商品經營方式、支持公益活動、支持有機商品與生態農法商品等,有益於整體經濟利益,公平會希望此一結合,也能帶給業者、消費者、社會大眾多贏的綜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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