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歲老婦人指控4為女兒丟包棄養,大女兒也表示每月都有給照護費用,錢應該是足夠才對,老鄰居也不敢置信母女感情變調。社福機構統計類似的訴訟案每年大約4千件,而且逐年增加,社會局也表示,類似案件都會先幫忙安置,再請撫養人負擔費用,專家也認為,政府應該要編列相關預算,幫助無法負擔的家庭。
老鄰居都不敢相信女兒會棄養84歲的老媽媽,母女原本住在蘆洲17年,搬走後感情卻變了調,她的大女兒也說有苦衷。
84歲婦人大女兒:「十幾年前跟我們說不要再拿錢,她突然又跟我們說,要拿3千塊回家,其實我媽是夠用的,錢都她自己在花啊。」
大女兒表示,自己和二妹三妹,每個月都會給1到3千照護費用,至於撫養媽媽17年的四女兒,現在持續聯繫不上,新北社會局表示,目前尚未聯繫到,老婦人的小女兒,因此先安排老婦到安置處所,也會和桃園社會局協調,後續分工,目前長者生活三餐照料無虞,只是最近也有類似案件。
台中豐原一對70幾歲老夫妻,睡在超商座位區1個月,儘管過去兒子曾幫他們租屋,社會局也幫忙安置,但兩老仍不習慣,繼續流落街頭。
長輩跟小孩感情不睦怎麼辦?社會局表示,如果是遭棄養、丟包的長者,會先緊急送往養護機構公費安置,再找撫養義務人負擔養護費用,如果沒有撫養義務人,又貨是弱勢族群則會公費安置,但如果撫養義務人不願負擔,社會局就會提告,社福總盟也觀察到,每年類似的訴訟案件,大約有4千件而且逐年增加,最大的問題就是撫養費誰來負擔。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秘書長孫一信:「長照機構這部分是有的,現在重點是在於費用的問題,大家可能是很難再負擔,我們長輩的照顧費用,必須由國家編列預算,或者是開辦長照保險。」
專家認為長者安置問題愈來愈多,遇到無法在家中安置長輩,政府應該積極設置配套,來面對逐步邁入超高齡社會的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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