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非狒狒歷經17天逃亡,昨(27)日在楊梅區富岡中正路一處民宅落網,左胸中槍死亡,引起社會譁然。一名持有獵槍的合法獵人坦承開槍擊斃狒狒,不過他並不是受到桃園市政府委託,他表示,是接到新竹縣農業處的電話,才前往圍捕,但新竹縣農業處指稱,僅允許其在新竹縣圍捕,雙方各說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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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局捕捉人員於昨日15時25分抵達現場時,發現已經有另一組非同單位的人在場,不過在當局人員還未以麻醉槍射擊的狀態下,狒狒早已倒臥在地。由於當下光線昏暗,直到上車才發現狒狒身上有血跡,這才緊急送往六福村動物醫院治療,經過救治發現狒狒左胸受到槍擊。
一名持有獵槍的獵人坦承開槍擊斃狒狒,他到楊梅富岡派出所表示,是受到新竹縣農業處一名技士的電話委託,才會前往現場圍捕,不過因為害怕狒狒會在無預警的狀況下攻擊民眾,因此經過同意後才開槍,並強調他是合法獵人,也有合法的列管獵槍。
針對此事,新竹縣農業處則回應,他們有成立應對小組,目的是希望當狒狒跑到新竹後能立即應對,不過因為狒狒都在桃園,因此雖然有成立應變中心,但卻沒有正式啟動,只有請該名獵人在新竹待命,並無通知對方前去協助圍捕一事。
根據獵人與新竹縣農業處的回應,雙方說法有明顯出入,各執一詞。究竟是誰同意該名獵人開槍?又是誰指派前往圍捕?警方目前仍在釐清當中,全案依照野生動物保育法偵辦。
※《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
獵殺野生保育類動物者,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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