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逃在外逾2週的東非狒狒於今(27)日遭到捕獲,卻發現左胸處疑似受到致命槍傷,引起軒然大波,民眾也痛斥批准開槍的行為毫無人性;另外儘管桃園市政府針對「輪流擺拍」的情況作出說明,強調只是單純的拍照存證。不過網上卻有另一段側拍畫面流出,只見政府人員拿出手機表示「要拍給女兒」,被認為與市府說詞有極大出入。
網友提出質疑,倘若狒狒真的是在落網前就受到槍傷,且又是位於左胸的嚴重傷勢,照常理來說應該馬上就能發現,質疑為什麼滿滿的政府人員卻只忙著為在旁邊比YA拍照、宣傳戰果,而不是在第一時間就連繫相關單位為狒狒的傷勢進行治療;對此農業局表示,捕獲地點光線昏暗、才會沒有馬上發現出血傷口,將狒狒移往車上發現血跡後才察覺有血跡、並轉往急救。
據了解,坦承開槍的林姓獵人是新竹林區管理處合法獵人,今天接到來自新竹縣政府農業處廖姓技士的來電詢問,在針對「有沒有麻醉槍」的提問給出否定答案,並表示自己只有獵槍後,人在湖口附近的他得知狒狒就在近處,自行前往並開了一槍。不過新竹縣農業處回應,證實「請獵人在新竹縣待命」的消息但沒有請獵人前往桃園圍捕,目前相關人員已趕往派出所說明。
※《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
獵殺野生保育類動物者,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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