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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入住遭蚊咬 男竟告飯店間接傷害

記者 王柔婷 / 攝影 徐記宏 台南 報導
發佈時間:2013/04/25 20:03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被蚊子咬告傷害台南一名男子,昨天晚上住進一間飯店,自稱房間裡沒有紗窗,讓他被10幾隻蚊子叮咬頸部跟雙手,憤而告飯店間接傷害,警方依法受理,但男子隔了一天都還沒提出驗傷單,警方對此表示,案件能否成立,還得看相關證據。

對抗蚊子,電蚊拍、雙手都成了打蚊利器,但台南出現特殊案例,24日晚間,一名陳姓男子入住北區一間飯店,睡到一半發現有蚊子,告知飯店人員,卻不接受對方的提議換房間,睡了一晚之後,隔天立刻到派出所報案,告飯店間接傷害。

遭控飯店人員:「男子就說有蚊子咬他,說要補償住一個晚上免費,否則就是要錢給他,哪有這種理由啦?」

因為被蚊子咬提告,員警低調的說,還是第一次碰到,按照程序受理,但男子卻一直沒有提供驗傷單,警方表示,受理案件缺乏相關文件,這案件不一定能成立。

律師張清雄:「傷害是刑事案件,這飯店的人誰傷害男子,因為這個是刑事案件,要有犯罪人,犯罪人只限於自然人(不能是動物)。」

律師說,傷害罪名成立的機率幾乎是零,但男子到案後辯稱,飯店房間沒紗窗,才會害他被10幾隻蚊子咬傷雙手和頸部,但飯店也反控,是男子要求續住一晚免費,還要索賠1千元被拒絕才會提告,兩邊各說各話,但民眾因為蚊子叮咬而告傷害,也讓員警直說,真是罕見。

#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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