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市,一個店家前的停車位,停車之外,還有一台未掛車牌機車,轎車離開時,機車占著位置,這是店家的車,車主說,違規就去檢舉,還說曾被出國的人停車擋了店門口10天,才出此下策。從街景圖發現,機車占位時間長達11年。
2011年街景圖,2012街景圖,街景圖更新到2017,兩車都是形影不離。而且機車並未懸掛車牌。
民眾:「我一定會覺得那是住家停那個停車位。」
這是南投市復興路一間店家,黑色轎車長時間停店門前。
旁邊有一部未掛牌機車,轎車開離車位機車就會移動到車格內,阻止別人停車。
等著黑車回來,路邊停車位變成專屬。車主說,有問題去檢舉,還說因為被停到妨礙出入。
車主:「覺得不對的話請去檢舉來開單,我以前都給人家停,停到有個人停一個禮拜停10天,出國的叫我怎麼辦。」
路邊停車格,誰的車都可以停。但是機車不能佔位置,無牌機車更不行。
南投分局交通組長李明杰:「利用無牌車輛占用車格,違反道路交通處法條例12條處3600元罰款,另外再加罰900元,停車方式未依規定。」
縣府預計8月份決標發包,路邊停車收費,最快年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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