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衛福部食藥署公布「企業申請員工自用專案輸入家用快篩試劑」,但突然以修改細節為由撤下公告,讓不少想採購的公司很心急,而今(20)日食藥署再次重新上架公告,開放企業以防疫需求購買快篩,但卻增加了「企業得委託醫療器材商向食藥署提出申請」且必須是「有緊急使用授權(EUA)」,而開放申請的時間更從原先的8月31日截止,縮短成6月3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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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原先公告的「企業申請員工自用專案輸入家用快篩試劑」中指出,企業即日起至8月31日前,可自行向國外購買並輸入指定家用快篩試劑,申請數量以檢附的員工名冊數量為限,每位員工可申請100劑,8月31日前僅能申購一次,不能以公協會名義申請。
但隨後又將公告撤下,今(20)再重新公告,食藥署指出,即日起至111年6月30日前,企業得委託醫療器材商向食藥署提出申請,且為確保提供員工之試劑具一定安全、效能與品質,申請輸入之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須為衛生福利部專案核准(EUA)產品;申請數量以每員工100劑為限,核准輸入之產品僅供企業內部員工防疫自用,不得販售。
食藥署簡任技正吳正寧解釋,新公告重點是要求企業必須委託醫材商向食藥署提出申請,因為醫材商有其專業,快篩試劑的運送和保存過程,醫材商比較有經驗。針對把申請時間縮短也是考量疫情狀況。
而申請資訊及切結書公布於食藥署官網【http://www.fda.gov.tw 首頁 > 業務專區 > 醫療器材 > COVID-19 防疫醫材專區 > 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專區 > 企業申請專案輸入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以供外界查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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