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保單之亂,金管會保險局長親上火線說明,強調防疫險沒有「複保險」或「重複投保」的問題,只要是看保險公司是否已經核保,只要核保了,保險公司就要依約理賠。不過也特別提醒保戶,不用急著現在申請確診或居隔證明,因為請求理賠時效,長達兩年。
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如果你已經確診,你的理賠條件也成就了,保險公司就要依契約理賠。」
台灣本土確診人數每天新增好幾萬人,跟著出現的「防疫保單」之亂,金管會被批難辭其咎,許多買了防疫險的民眾,陸續確診或被居家隔離,保險公司卻大幅修改核保規則,甚至宣布重複投保防疫保單者,婉拒承保。被批技術犯規。
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產險是一年期的保單,所以他在承保跟第二年續保的時候,保險公司他其實可以做核保的篩險,(一般)保險公司會等核保通過之後,才去扣款,那如果繳現金件,他變成是預收的概念,(這次)因為爆量的關係,核保作業緩慢,所以他(富邦產險),已經在禮拜二的時候就對外,同意說我錢已經收進來的部分,我就同意來承保。」
至於CDC放寬居隔標準,密切接觸者居隔天數改0+7,保險局強調,保戶還是能選3+4的居隔措施。
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民眾如果是選擇(居隔)3+4天的部分,因為他受有隔離處分,而且有隔離事實的話,那保險公司是應該要理賠。」
記者會上不斷強調核保通過契約就成立,但核保標準都是保險公司來定,許多細節包括,如果確診者無法取得新冠用藥,只能在家自己吃成藥,能不能獲得理賠,保險局表示都會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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