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疫情升溫,民眾拿到確診證明或居家隔離通知書的作業期拉長,使民眾憂心防疫保單理賠權益受損。產險公會提出2點說明,包括被保險人自確診或居家隔離當日起算有2年契約請求權,短時間等待證明文件絕不影響權益。
國內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確診數急速攀升,各地方政府衛生單位開立確診證明或居家隔離通知單的處理量能也受到重大考驗,有民眾憂心尚未取得相關證明文件,防疫保單是否可能無法理賠。
產險公會今天表示,第一,依保險法第65條規定,被保險人對於保險契約請求權,自可申請日(即確診日或居家隔離始日)起算,有2年請求權時效,因此短時間等待證明文件絕不影響權益、致使無法理賠的情況。
第二,若民眾為求心安,在獲知保險事故發生、尚未取得證明文件前,就向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受理後,會等待理賠證明文件補齊後辦理理賠,民眾不致權益受損。
產險公會強調,希望民眾不必因短期遲延對保單權益有太多顧慮,法令已有規定相關權益保障,保險公司對保險契約有依條款履約的義務。(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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