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昨(25)日拍板將居家隔離者的居隔天數縮短為「3+4」,但很多確診者、居隔者都還沒接到衛生單位通知,很多民眾已經自主隔離超過3天,一直沒有收到通知、也沒拿到快篩,該怎麼辦?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在記者會上一一做出回應,《TVBS新聞網》列出5大QA,讓民眾一次看懂。
Q1:居家隔離「3+4」怎麼做?
Q2:居家隔離滿3天後,4天自主防疫可以外出嗎?要外出一直沒快篩怎麼辦?
A2:自主防疫期間如要外出,都需快篩陰性,陰性後可配戴口罩外出工作或採買生活必需品,但禁止在餐廳用餐、聚會、聚餐、前往人潮擁擠處所與不特定對象接觸。另,上班期間維持社交距離,不建議去員工餐廳。快篩部分則是由地方衛生局提供5支,需要等地方衛生局發放關懷包。
A3:陳時中表示,居家隔離天數計算,是以收到居隔通知日開始算3天,一切所有管制行為,都是接到通知開始,當然如民眾很清楚,為了保護自己,保護其他人,及早自我管理最好。
Q4:如和確診者在同戶隔離,怎麼算3+4?
A4:居家照顧管理上,如是和確診者住在同戶的隔離者,隔離至同戶最新確診者的確診日後3天+自主防疫;但如有確診幼兒,必須由家長照護同室,照護者得等到和確診者的最後接觸日起算3+4。
Q5:如是4月26前就已經在隔離的,如何計算?
A5:4月26日前有居隔單者,需重新開立,隔離超過3天者,一律以4月26日當作隔離結束日,如未達3天者,由系統自動計算為接觸日第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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