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比特犬咬傷人、畜的事件一再頻傳,甚至有多起咬死人的悲劇出現在新聞版面上,由於彼特犬本身的攻擊力強,有許多民眾希望能夠立法禁止飼養比特犬,經過一連串的程序,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自今(1)日起,禁止飼養或輸入比特犬,若在2月28日前已飼養者,將要提供資料給相關機關登記,因此最近突然出現了一股棄養風潮,導致動物收容所新進的比特犬數量大增。
行政院農委會表示,美國比特鬥牛犬及美國史大佛夏牛頭犬,此兩個品種的比特犬全面禁養,若是在3月1日前已經飼養的飼主,需向動物保護法主管機關完成登記,方式為飼主攜帶犬隻至機關,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植入晶片及寵物登記,方可繼續飼養,並經其確認後,始續辦輸入檢疫相關事宜,但是如若在明年2月28日前,未完成飼養登記,違者可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的罰鍰,並且沒收犬隻,根據統計,目前全台有500隻比特犬已完成飼養登記,仍有許多飼主尚未完成,提醒民眾務必遵守法規,以維護自身權益。
全台許多飼主紛紛棄養彼特犬,導致各地收容所壓力變大,民眾的收養條件需經嚴格審核,飼養、買賣以及原飼主死亡後的轉讓,都僅限於「合法的比特犬飼養者」,因此許多民眾縱使想養,也不符資格,因此大多數的比特犬恐怕要在所裡度過餘生。由於比特犬具強悍的攻擊血性,飼主應多注意愛犬的活動範圍,也該盡其管理責任,在出入公共場合時,需依規定繫妥1.5公尺以下長度之鍊、繩,並為其戴上透氣的犬隻專用口罩,違者可依《動物保護法》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請飼主務必配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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