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國內COVID-19本土確診個案增加,台中市政府今天表示,要求視聽歌唱業及舞場等業者落實防疫,遵守戴口罩等規定,昨天實施聯合稽查,不聽勸導最高可罰1萬5000元。
為強化台中市視聽歌唱業、舞場等業者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防疫措施,台中市政府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台中經濟發展局長張峯源14日率市府維護公共安全方案聯合稽查小組,稽查西屯區視聽歌唱等4家業者防疫現況。
張峯源表示,昨日查核4家,業者與民眾均自主配合政策防疫政策,落實實聯制、量體溫等顧客管理,並加強通風換氣,定時清潔消毒環境及物品,民眾除飲食外,均全程戴口罩。
稽查小組提醒業者,因傳播管道包含飛沫傳染及接觸傳染,對於經常接觸環境及物品,包含洗手間、包廂、麥克風等,務必提高清潔及消毒頻率,才能全力防堵疫情。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布除外出時有飲食需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的相關防疫措施等少數例外情形,能暫時脫下口罩外,外出一律全程戴口罩,其中唱歌、拍照及直播、錄影等活動,均已恢復為須戴口罩。
張峯源呼籲,因應疫情升溫,民眾千萬不能鬆懈,尤其出入視聽歌唱業、舞場業人多擁擠場所,都要依規定戴口罩,如經查獲場所人員勸導不聽,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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