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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被問結婚沒?女拒答「下場超慘」 網卻秒挺主管

實習編輯 徐榮佑 報導
發佈時間:2021/12/23 05:16
女子面試被主管問「是否已婚」。(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女子面試被主管問「是否已婚」。(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面試工作時,會碰到的問題百百款。近來一名女子在求職時,被面試她的主管問道,「妳結婚了嗎?」但這樣的問題讓她感到不舒服,所以拒絕回答。豈料對方直接告訴她,如果不好好回答公司很難決定是否要錄取,讓她直言超傻眼,「專挑單身女性當員工的公司誰敢待?」

網友好奇,女生在職場是不是容易吃虧。(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女生在職場是不是容易吃虧?」女子21日透過臉書粉專「靠北老闆/主管2.0」投稿指出,日前去面試工作,該公司部門主管問她是否已婚?女子當場回應,「這是我的個人私事,不太方便說」。結果面試主管告訴她,如果沒有辦法透露,公司會很難決定要不要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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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番話讓女子心裡不是滋味,更直接中斷面試、說自己還有事要忙,此舉令主管超傻眼。然而女子認為,「該傻眼的是我才對吧,專挑單身女生當員工的公司誰敢待?」最後她把經歷寫成貼文,希望廣大網友評評理,分析看這究竟是誰的問題。

 
(圖/翻攝自靠北老闆/主管2.0臉書)

面對如此面試過程,許多網友指出這就是歧視,但也有人認為,是否結婚為基本資料,隱瞞資訊公司才覺得怪,「這是很普遍的歧視」、「遇過問血型的,比較無言」、「這種個資表都要填寫的問題,為什麼不能問」、「錄音蒐證」、「我要是公司主管也覺得妳怪」、「這有什麼問題,總要了解面試人的基本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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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婚姻為由予以歧視。(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而《就業服務法》第65條第1項指出,違反上述規定者,可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另根據第65條第3項,經處以罰鍰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公布其姓名或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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