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有房客投訴,住在一棟7樓華廈,長期被特定住戶占用一樓公共空間,大門走道被堆了櫃子、腳踏車、甚至是廢棄洗衣機,連機車都停進來,房客擔心如果發生火災,逃生路線受阻,怎麼逃?其他屋主最近要賣房,也擔心影響買方購屋意願。都發局住宅處表示,如果華廈有管委會,可透過管委會查明;如果沒有,可以向公所申訴,提供事證,會同查看後,勸導不聽將可開罰。
其他住戶:「其實囤放這些回收的東西,已經囤放好幾年了,如果真的發生火災,會造成蠻大的損失。」
高雄城中城火災還歷歷在目,房客回頭看看自己租的地方,越看越擔心,指控特定住戶,把公共空間當自己的。
實際回到被房客指控的華廈,就在台中西屯長安路二段大門沒關,走廊確實像影片中少了機車,其他雜物都在,按了主委家門鈴沒人回應,不只房客抱怨,有屋主也是擔心,公共空間被佔用,影響買房意願。
其他房仲:「(一般來講)買賣部分光帶(客),看到這樣子,要賣要達到屋主的理想值有點困難,(多少會降低他們買賣意願)對沒錯。」
不過房客補充有向環保局申訴,也派人來看過,告知他們要轉介到消防局,但消防局表示,阻礙逃生路線,是都發局住宅處負責,要打去市府檢舉。
中市都發局住宅處公寓科:「實際上如果你有管委會,我們會發文,請管委會查明,但如果沒有管委會的話,(住戶)你就是自己可以跳出來,公所確定是找到當事人,然後限期他改善,他不改善,罰則就是3千到1萬5。」
都發局補充自從高雄城中城事件後,這類申訴案件變多,但強調如果條件允許,應該還是要成立管委會,大家一起講好,互相規範才是治標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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