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天公布「109年特定死因除外簡易生命表」,10大死因如排除居死因之首的惡性腫瘤,109年民眾平均壽命為85.34歲,較一般平均壽命81.32歲增加4.02歲,惡性腫瘤明顯影響民眾平均壽命。
內政部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為了解各類死因對民眾平均壽命的影響程度,特別運用衛生福利部統計的民國109年民眾前10大死因死亡人數,編算台灣各特定死因除外的民眾平均壽命,並與一般民眾平均壽命比較差距。兩者間差距愈大,內政部指出,代表該類死因減損壽命愈嚴重,對民眾平均壽命影響愈明顯。
內政部說,居10大死因首位的惡性腫瘤,死亡人數已連續39年居民眾死因首位,109年死亡人數為5萬161人;且近4年來,死於惡性腫瘤人數占全體死亡人數的比例也在逐年攀升,皆在2成7以上。根據「109年特定死因除外簡易生命表」編算結果,10大死因如排除死因之首的惡性腫瘤,109年國人平均壽命為85.34歲,較一般平均壽命81.32歲增加4.02歲,影響最大。
若排除居死因第2位的心臟疾病,國人平均壽命可增加1.61歲;排除居死因第3位的肺炎,國人平均壽命將增加1.06歲。編算結果也顯示,排除特定死因為惡性腫瘤的平均壽命與一般平均壽命差距,近4年來呈緩增現象,值得重視。
內政部指出,女性高於男性者包括心臟疾病、糖尿病、高血壓性疾病與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內政部說,這顯示各類死因對兩性平均壽命的影響程度有所不同。(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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