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有歌廳偷營業,17日被警方查獲,酒客在店內飲酒,旁邊還有小姐陪坐,他們聲稱是朋友約吃飯,但經過追查,發現沒有依規定營業登記,一共14人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函送,最高可處480萬元。
警方到店裡盤查詢問,其中一桌3名女子,稱他們是約出來吃飯。
員警vs.陪侍女子:「我們在吃飯啦,吃飯不用付錢喔?」
17日警方接獲民眾通報,台中北區英才路上,一間小吃店疑似私下經營視聽歌唱,裡頭還有小姐在桌邊陪酒。
實際到現場鐵門開一半,員警敲門進去了解狀況。
第二分局文正所副所長彭韋翰:「該住所鐵門半開,企圖掩飾已在營業之事實,進屋內稽查發現店內座位區,均未設置隔板跟其他防疫措施,店內客人均未落實實名制登記。」
酒客跟小姐稱,是朋友約吃飯,但警方在店內發現,有販售各種酒類,以及投影布幕,跟一些視聽設備,但卻沒有依規定營業登記。
第二分局文正所副所長彭韋翰:「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警方當場查獲後,依法函請市政府相關單位裁罰。」
現場查獲負責人,跟酒客小姐,一共14人違反規定,依法函請衛生局裁罰,最高可處總共,48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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